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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性事业工程让步居民采光权
 
发布时间:2010.07.06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
 
事件:事业工程挡了居民楼采光?
    郑州市中原区岗坡路4号院5号楼一、二层的居民,最近心情有些糟糕:5号楼前,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“公交公司收银中心”一旦建成完工,将对他们的采光通风权产生很大影响。而该工程的施工方明确表示,他们有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他们是按照规划进行施工的。
    11户居民一纸诉状将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告上法庭,要求撤销其为该工程颁发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    中原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到现场勘验发现,居民楼的地基低于即将建设的“公交公司收银中心”的地基约2米,且公交公司的地界边建有一堵约2米高的墙,设计的高8米多的“公交公司收银中心”又在居民楼南6米多,居民楼一楼的房子现在就见不到阳光,二楼大部分时间也不能见到阳光。
    主审法官将居民、施工方和规划局的执法人员组织在一起,在工地旁开起了临时调解会议。可是三方当事人情绪都显得有些激动,调解陷入僵局。
结果:公益性事业工程让步了
    三方争执不下,法院只好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拿出了其颁发该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事实和法律方面的证据。居民则认为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公示地点不对,事前也没有和他们进行沟通,是不符合现实的。
    今年4月22日,法院再次主持调解,城乡规划局和施工方带来了解决方案。“公交公司收银中心”再向南规划1米,将“收银中心”二楼变成斜坡,将原来的砖砌围墙变为铁栅栏,将使居民的采光权获得最大尊重。
    4月29日,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,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昨天,中原区法院称,11户居民已派代表到法院撤诉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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